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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日期: 2023-11-02   来源:    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的要求,校(院)需编制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部门和内容

1.编制部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需要多个部门提供文字材料和相应图表,包括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事部、教务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招生就业部、计划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室管理部、通识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

2.编制内容:参照《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质量报告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各部门需编制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分报告撰写分工表》(附件2),请各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认真总结本部门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果、形成的特色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描述专业培养能力、教学建设与改革、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及学风管理等,凝练本科教学工作特色,挖掘本科教学工作亮点。

二、编制要求

1.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手段,各部门的材料是校(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素材。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深入挖掘基础上,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真实反映本科教学情况,充分展示校(院)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成效,突出典型事例。报告不限字数,要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报告中的数据要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

3.为保证校(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时提交,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20日(星期一)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3年 11 月 2 日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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