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院)教学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升教学质量,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校(院)字〔2023〕63 号)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请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学院(部)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该工作细则制定可参照校(院)下发文件,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组成、具体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流程、聘任考核等。
请各学院(部)于 3 月 25 日将本学院(部)督导工作细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