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科建设现状,精准提升学科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科评估(2021-2025)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范围: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均需参加预评估。请各单位仔细核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科,确保无遗漏。
二、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学科评估是衡量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关乎学校的整体发展和声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严谨整理材料:严格按照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简况表填报说明,认真统计整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相关材料。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材料完整准确,同一成果原则上不可重复使用。
3.深入分析问题:对照评估指标,全面梳理学科建设中的优势与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特别关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关键指标,着力提升学科的综合竞争力。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 5月15日 前完成材料整理和自评工作,并将《学科评估简况表》纸质版(需学科负责人和牵头单位签字盖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勤笃楼449室),《学科评估简况表》和《学科评估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部门邮箱。
附件1: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2:学科评估信息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