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各院(部)启动新一届院级督导组专家遴选、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院(部)遴选并管理,院级教学督导组应设立督导组组长一名,督导组成员不少于 4 人。从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中聘任。
院级督导组可参照校级督导组遴选采用任期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任期,可连聘连任。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在聘任期间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终止其聘任。
各学院(部)根据上述选聘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商议并确定专家人选,督导专家应适当兼顾学科专业,校级督导组成员如同时兼任院级督导组,需分别完成相关督导听课任务,同一时段课程不可重复计算。院级督导组专家信息由院(部)建档保存,院(部)需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报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名单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前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