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学巡查是校(院)为维护日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而采取的一种常规性管理措施。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校(院)教学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教学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巡查的组织与实施
1、教学巡查工作由各学院(部)自主组织开展,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巡查频次。
2、校(院)级教学督导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对各学院(部)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巡查内容
1、教师教学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到课、有无迟到、早退、随意调换教室或上课时间,是否按要求站着上课、讲课时的精神风貌等情况;
2、课堂教学效果:检查课堂氛围、学生上课精神面貌等情况;
3、学生学习状态:检查学生是否出现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影响学习的行为;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是否按要求完成课堂任务;
4、课堂教学规范: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授课,是否准备教案,课堂上是否存在接听电话、手机铃响等干扰教学的行为;
5、教学环境与设备:检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多媒体设备、投影仪、电脑、音响等教学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教学环境是否整洁有序、教室周边是否有影响教学的噪音或其他干扰;
6、其他事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问题。
三、巡查结果的处理
1、各学院(部)巡查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巡查地点,对检查情况要做好记录。
2、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如实反馈至相关部门。
3、校(院)级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学院(部)的巡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严格按照校(院)教学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巡查工作,提前做好本单位教学安排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巡查工作作为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2、巡查人员需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中的潜在问题,并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巡查记录由各学院(部)统一汇总存档。
3、各学院(部)要根据巡查结果,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各学院(部)根据巡查情况,每月填写《教学巡查月报表》(见附件 2),学期末对本部门教学巡查进行总结(见附件 3)。每月5号前各学院(部)将《教学巡查月报表》、学期末将《教学巡查总结》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